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是以民用爆炸物品为基本管理对象, 以计算 机全程跟踪登记标识和民用爆炸物品编码信息为重点, 利用公安专网、互联 网、内外网交换技术、IC 卡交换技术实时动态管理涉爆单位、人员和物品信息的系统。
一、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根据运行环境,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公安机关业务系统、流通领域系统和民爆网络服务平台等部分。
(一)公安机关业务系统
按照权限和职责分为部级系统、省级系统、地市级系统和县级系统, 主要区 别是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各级公安机关的许可事项的不同, 对各级公安机关的系统权限作出了相应的限制。
(二)流通领域系统
流通领域系统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数据采集系统、销售企业数据采集系统和使 用单位数据采集系统,以及上述几类单位实时采集物品流转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的信息,写入单位 IC 卡,直接到公安机关或通过民爆网络服务平台上报信息。
(三)民爆网络服务平台
民爆网络服务平台主要为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供服务。单位可以登录系 统开展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申请,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 可,流向信息报送,爆破作业项目申请和相关事项的备案。
二、公安机关业务系统的功能
(一)单位管理
单位信息管理是所有管理工作的基础, 人员、物品管理都是建立在单位管理 的基础上, 单位、 人员、物品之间存在关联绑定关系。单位管理的基本功能包括 信息录入、信息修改、 信息查询、 许可证管理、异地爆破作业单位备案、异地爆 破作业单位查询、许可证申请查询、许可证变更申请查询和信息备案等。
(二)人员管理
系统中的涉爆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作业人员。其中,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通过内外网交换技术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关联 共享,爆破作业人员信息通过内外网交换技术与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 关联,由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制证。对人员的管理主要是对证件的管理, 包括人员信息录入、更改、注销和证件挂失备寒、补办、吊销等内容。
(三)两证管理
两证, 是指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通过系统开具两证,实现对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流量的跟踪、预警和管控。两证 管理主要包括审批、打印、回交、注销等内容。
(四)IC 卡管理
IC 卡是载有单位和人员信息的智能卡。IC 卡管理主要包括 IC 卡注册、IC 卡查询、数据接收、数据接收反馈、读卡信息、修改密码、整理 IC 卡、IC 卡同 步、 IC 卡异常修复、IC 卡有效期设置等内容。
(五)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主要通过对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相关事件、事项的信息进行 登记、管理,为信息查询和其他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安全监管主要包括 捡拾上交物品管理、涉爆案件管理、涉爆事故管理、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登 记管理、限期整改管理、停产停业管理、异常出入库管理等内容。
(六)物品管理
物品管理主要通过采集、录入登记标识和雷管编码及其相关的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实现对物品流向、流量的监控。物品管理主要包括物品查询、物 品异常查询以及库存管理等。物品查询包括出库物品信息查询、入库物品信 息查询、拆箱物品信息查询、箱盒物品信息查询、补码物品信息查询、领用 发放物品信息查询、超量领用物品信息查询、物品轨迹查询等。库存管理包 括库存统计、物品添加、物品修改、物品删除、明细表查看等。物品异常查 询包括未及时上报销售出库数据的单位查询、未及时上报购买入库数据的单 位查询、领用发放异常查询等。
(七)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可以通过各种组合条件进行统计, 包括两证总量、生产物品总 量、销售物品总量、外省销往本省物品数量、使用物品总量、发卡总量和日 常作业信息统计等。
(八)项目管理
主要对爆破作业项目进行实时管理, 根据各级公安机关职责设定不同的 管理内容。县级公安机关有爆破作业合同备案、查询功能;市级公安机关有 爆破作业项目录入、申请查询和项目备案、 查询功能;省级公安机关有爆破 作业项目备案、杏询功能。
三、公安机关业务系统的操作
公安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使用读卡器、公安管理卡登录信息系统, 进入不 同的功能模块,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信息录入、许可、查询、统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