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施工
(一)设计施工原则
治安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由库房所属单位根据库房的环境条件、使用功 能、防范管理要求,按照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先进性、配套性的原则, 委托有技防建设资质的单位, 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5) 和《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等标准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 行治安防范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 当与库房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防止治安防范建设不 符合标准要求,浪费投资,公安机关在单位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前期指导。
(二)前期准备
在技防工程设计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现场勘查,全面了解以下内容:
1.库房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 理概况,被防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群体等基本概况,具体指 建筑平面图、使用(功能)分配图、通道、门窗、管道、供电线路布局、建筑 结构、墙体及周边情况等。
2.库房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包括地理和人文环境。要了解库房周围 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 库房所在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 库 房所在地区一年中温度、湿度和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持续时间(以当 地气候资料为准),以及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
3.电磁环境。了解库房周围的电磁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 射的强度和辐射规律。
4.其他需要勘查的内容。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定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 的位置,并根据环境、气候条件做好设备选型工作。
(三)系统设计及设备配置
1.治安防范系统中,对人防、犬防和制度建设的要求比较明确,在库房建 设完成后按规定配备执行到位即可。物防系统根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 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小型民用 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只需按照标准设计施工即可满足要求。 技防系统一般与库房环境、建筑布局、库房结构等密切相关, 彼此差别较大, 一 般需要单独设计。
2.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监控布点的选择。监控摄像点的布置要保证能摄取清晰的人、物图 像, 能摄取人员、车辆进出库的行进路线。一般对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选择 枪机摄像机, 对库区大范围的监控可选择半球形摄像机, 特殊位置还可以使用云 台。对于粉尘、潮湿、雷击等对设备损伤较大的环境, 还应当采取特殊的设备或 采取适当的防护手段。
(2)做好设备选型。目前,市场上各种各样的设备功能和价格差别很大,选 择适合本单位实际环境的设备相当重要。不同监控点的设备有不同要求,如门 El 的位置由于逆光比较明显要选择逆光补偿好的摄像机, 光线比较暗的地方要 考虑安装辅助灯光或者使用红外摄像机,长通道要选择焦距大的镜头等。
(3)录像资料的保存。目前大都选择硬盘录像机存储录像,要满足录像保存 l 个月以上并有一定冗余的要求。
(4)监视器的选择。从当前的技术水平和使用效果看,建议选择数字式液晶 显示器。
3.防盗报警系统的报警探测器和防盗报警器都应当选择通过 3C 认证(中国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报警探测器安装要在满足防范要求的基础上尽量 避开有可能造成误报、漏报的位置, 探测区域要与视频监控联合作用。防盗报警 系统与监控系统要集成设计, 做到报警场面能迅速在监视器上显示, 报警的整个 过程能进行实时录像。
二、验收
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完成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后,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所 属单位确认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 要撰写试运行情况报告, 连同有关设计图纸和 文件, 向库房所在地省辖市或县级公安机关申请验收。根据验收工作的技术性要 求和管理队伍的专业性, 一般由省辖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治安部 门根据《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 根据单位提供的 试运行报告和设计图纸等文件, 在库房现场逐项进行验收。鉴于治安部门对治安 防范设施特别是机房设施的技术参数比较生疏, 建议在验收时邀请公安机关的技 防管理部门和有关社会专家共同参加。
根据《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等规定, 新建库房所属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 交以下资料: 设计任务书、合同、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正式设计方案和相关 图纸、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竣工报告、初验报告、决算报告、系统检测报告等。 对改建、扩建的库房,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资料种类。
三、维护保养
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当实时符合标准规定, 对防雷、消防等设施, 应当分 别由气象、消防等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维护, 其中消防设施每年至少 检测一次, 防雷设施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 对技防设施, 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单位 定期上门检测维护, 检测周期应不超过半年。检测维护情况应当准确记录并形成 工作台账。
储存库治安防范系统出现故障后, 其防范能力将明显减弱。因此, 必须尽快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请专业单位抓紧维修并恢复功能。在维修期间, 单位必须通过增加值班守护人员、加大巡逻密度、单位领导带班等方式, 防止丢 失、被盗等案件的发生。为确保治安防范系统故障能够快速被排除, 建议储存库 所属单位与防范系统建设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明确故障排除时限及维修期间 的应急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