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通字[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烟花爆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大 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的规定,公安部制定了烟花爆竹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